关于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商务部
备案的通知
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依据《资产评估法》及商务部管理要求,各会员单位应当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进行备案, 今后所有新入会的会员单位及需要年检的会员单位,均需提供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备案信息。
当前已经完成在商务部备案的会员单位,请把备案信息截图发行业协会办公室,未完成备案的机构请尽快备案。
特此通知
附:1、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备案网址
(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
2、协会联系电话:0471-5302213
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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