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2020年度工作总结和财务收支情况及2021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在完善中创新,前进中开拓,取得进步的一年。协会在自治区商务厅和自治区民政厅、经信委等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全体会员单位和理事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协会的章程和宗旨,以服务好会员单位、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促进会员单位联络,以鉴定评估行业诚信自律为主线,求真务实、勇于承担,各项工作不断向前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2020年度工作情况汇报
2020年协会根据工作需要,经协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增补了一名副会长人选。协会在年内共召开3次理事会,所有决议均依法依规,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通过。同时共召开了22次常务理事会。其中审议通过了《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议案 、《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组建调解委员会的议案 (试行)》《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关于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专家复议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的议案》《推荐组建第一届纪律委员会组成人员》等多项议案。 2020年会员单位已经发展到64家。在民政厅党办的关怀下,行业协会建立了党群活动室。
在会长和党员干部的领导下,发扬传统美德,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奉献精神,协会于4月9日向全体会员单位发出倡议:组织了抗击疫情自愿献爱心捐款活动,得到会员单位的积极支持,筹集资金7700.00元向疫情重灾区武汉进行捐款尽微薄之力,表达对灾区人民的慰问,以实际行动支援疫情防控工作。还开展了“公益献爱心 真情暖人心”公益行活动,筹资善款7800.00元对三家贫困家庭进行资助。一年以来,协会不断强化党的引领作用,组织党员和会员单位开展“缅怀革命英烈 传承红色精神”主题党日活动,在2020年8月29日参观凉城县绥蒙纪念馆。
为做好机动车鉴定评估师及其从业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工作,强化行业自律管理职能,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自2020年4月以来,行业协会领导与内蒙古高院相关领导多次沟通,就内蒙古自治区鉴定评估行业执业资格、执业标准提出了5条指导性意见,同时与内蒙古人社厅、内蒙古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也多次探讨协调就鉴定评估执业资格、执业技能的认定和考核相关事项进行商讨,按照人社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给出了合理可行的方案,对全区会员单位中执业的机动车鉴定评估师及机动车鉴定评估从业人员进行执业注册登记,发放注册执业登记卡。在行业协会出台《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注册执业的通知》中,明确了执业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关于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注册执业的通知》(内机鉴(2020)003号),根据《资产评估法》之相关规定,并经内蒙古民政厅备案批复,2020年共开展两次培训,累计培训145人。通过培训促进各会员单位鉴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提升。
2020年6月2日向内蒙古调解中心申报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调解委员会,拟在建立“法院—调解中心—行业协会”调解联动中心,解决行业协会机构内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更多利用调解方式消除纷争和矛盾,挖掘行业协会与调解的社会价值。
2020年9月25日发布《机动车损失鉴定评估规范》团体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由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铸信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内蒙古旭刚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麦奇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内蒙古弘康司法鉴定所、鄂尔多斯市通九机动车鉴定估价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众刚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结合自治区机动车鉴定评估其他相关机构意见建议,组织编制《机动车损失鉴定评估规范》团体标准,并经专家委员会审查通过,标准编号T/NMAAA.0001—2020。
2020年12月16日开始进行2020年度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执业人员继续教育继工作。根据《资产评估法》第三十六条“组织开展会员继续教育”之规定,响应国家疫情防控号召,采取线上视频学习,继续教育工作有序进行。
2020年财务收支情况
协会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独立核算。
2020年度协会收入合计:307960.00元, 其中:会员会费收入:202717.81元;培训教育服务收入:104410.30元; 其他收入831.89元。协会支出合计:293419.14元 ,其中:会员服务成本(老师讲课、学习考试网络软件、公安头像比对等费)77504.80元;员工工资费用:180540.00元;管理费用:35374.34元。(其中:办公费24703.20元,差旅费等其他费用10671.14元)。资金来源和使用合规合法,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无抽逃资金和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资产等违规情形。
2021年工作计划
继续强化理论指引,持续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协会领导班子、党支部建设,协会负责人和其他理事会成员履职担当,健全完善党支部和理事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协会能够在素质过硬的领导班子带领下,实现健康有序持久发展。
第二,谋划发展思路,研究制定协会未来发展规划,更大地激发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在市场中的活力和创造力,引导会员充分挖掘潜力,促进会员提质增效,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第三,加强依法治会和行业自律能力建设,推动行业依法诚信经营,带头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支持和鼓励机动车鉴定评估技术创新。发挥协会优势,加力推进入围内蒙古高院机构名录工作。
第四,开展职业培训,积极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机动车鉴定评估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资质,建立考评队伍和标准,制定工作流程,筹建申报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构建全面完善的工作体系,填补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空白,实现机动车鉴定评估专业证书由人社部备案,协会统一培训颁发证书的新业态。
第五,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加速蔓延,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交织叠加态势。严格贯彻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原则,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储备,有条件地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知识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应急能力。确保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培训到位、措施到位,做到有备无患。积极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健康发展!
时光荏苒,转眼2020年过去了,回顾一年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克服了疫情带来的困难,取得了显著成绩,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并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认可。新的一年已经到来,协会的工作目标已经明确,困难与机遇并存。面对美好的未来,让我们团结一致,奋发图强,励精图治,砥砺前行,携手并进,展望2021,未来可期。为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事业的规范发展而共同努力奋斗,创造属于我们的新征程!
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
2021年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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